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驻马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规范“五一”劳动节、端午节期间市场价格行为的提醒告诫书

发布时间:

2026-04-30 10:25

信息来源:

驻马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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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6-04-30 10:25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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全市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:

2026年“五一”国际劳动节、端午节即将来临,为切实保障节日期间市场价格秩序,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,营造诚信公平的消费环境,现就规范节日期间价格行为提醒告诫如下:

一、坚持诚信守法经营,严格遵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》、《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》等法律法规,遵循公平、合法和诚实守信的原则,加强价格自律,依法诚信经营。

二、严格落实明码标价,认真执行明码标价制度,做到标价内容真实、货签对位、字迹清晰、标示醒目;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;不得借节日之际串通涨价、囤积居奇、哄抬价格;不得利用虚假或引人误解的价格手段(如虚构原价、虚假优惠折价等)诱导交易。

三、严禁价格违法行为。

1.重要民生商品:粮油肉蛋奶、果蔬等重要民生商品经营者,不得串通涨价或捏造、散布涨价信息,严禁囤积居奇或操纵市场价格等价格违法行为,保障民生商品价格平稳。

2.住宿行业:住宿行业经营者应当在线上线下醒目位置标明收费项目类型、计价方式、价格、另外付费项目及收费标准等信息。网上预订的订单生效后不得在消费者入住时擅自临时加价。不得以虚假标价、模糊标价、虚假折扣等手段侵害消费者权益;价格变动须提前公示并告知消费者,严禁事后收取未标明的费用。

3.餐饮行业:菜品、酒水、套餐、服务费、打包费、等全部明码标价,店内价目表、菜单、点餐系统价格一致。据实出具消费结算清单,严禁低价揽客、高价结算、不明加收服务费、强制消费。

4.客运服务:客运班车、出租汽车、网约车等节假日不得擅自上浮票价、议价宰客、变相加价,规范计价打表,杜绝节假日乱涨价、乱收费行为。

5.景区景点:全面公示门票价格、观光车、索道等配套服务价格。不得擅自增设收费项目、提高门票票价,严格落实军人、老人、学生、残疾人等优惠减免政策。严禁门票与景区交通捆绑销售、强制消费、欺客宰客。

6.停车收费单位:要在停车场入口、缴费处等显著位置设置公示牌,标明收费标准、计费方式、投诉电话及免费停放时间,实行政府定价或指导价的停车场,应依法落实车辆减免优惠政策,严禁超标准收费或变相多收费。

四、积极开展自查自纠,各经营者和相关单位应按本提醒告诫函要求开展自查自纠,规范价格行为。市场监管部门将在“五一”、端午节节日期间加大对重点领域、行业的巡查力度,经提醒告诫仍未改正的,将依法从严从重查处,情节严重、性质恶劣的予以信用惩戒并公开曝光。

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监督,若发现违法违规线索,请通过12315热线平台进行投诉举报。

 

 

            2026年4月29日 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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